閱讀提示|因不滿鄰居跳廣場舞的音樂音量太大,56歲的北京男子施某在與鄰居發生爭吵後,竟拿出家中藏匿的雙筒獵槍朝天鳴槍發泄,還放出自己飼養的3只藏獒衝散跳舞的人群。記者近日獲悉,施某被昌平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刑6個月。
  鳴槍並放藏獒驅散跳舞人被判6個月
  現年56歲的施某喜歡清靜,並且睡眠總是不太好,為此,原本住在五環邊的施某,特意搬到了昌平區一個廢棄的老水泥廠附近,並租了一塊地蓋了個小院“躲清靜”。施某稱,沒想到搬到這邊之後“更吵了”。
  在施某的院子旁邊有個籃球場,每天早晚都有一幫人在那兒跳廣場舞,時間很準時,尤其是晚上7點半之後,據施某供述稱,因為跳廣場舞的大媽會放很大的音響,施某曾多次和組織跳廣場舞的郭某交涉,但是一直都沒有效果。
  2013年8月30日晚,施某喝多了酒,聽到住家附近又開始放音樂,氣不打一處來,他抄起家中藏著的一把雙筒獵槍衝出了家門,找到在廣場上跳舞的一位大媽先是嚇唬了一下對方,兩人隨後便起了爭執,施某一怒之下後退幾步,朝天鳴了槍。
  事後,因當時在場跳舞的大媽等人報警,施某在家中被抓獲,警方同時還從施某家起獲了槍支及4發未用的子彈。
  據當時跳廣場舞的證人證言稱,施某在鳴槍後還放出了3只藏獒衝進跳舞人群,將跳舞大媽嚇得四散而逃。
  在說到為何朝天鳴槍時,施某說,是因為積怨已久,找不到發泄的出口,“這就跟人急了要摔鍋砸碗一樣,就想拿些東西出氣”。
  昌平法院經過審理認為,施某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,而其被抓獲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法院依法予以從輕處罰。最終施某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。
  “(開槍後)大媽們再沒來‘騷擾’過”
  前日,在昌平西環路北端的一處山腳下,記者找到了事發時大媽們跳舞的籃球場,球場上除了沒有籃筐的球架,就剩地上用白色塗料寫著的“向左”、“向右”、“放慢步速”等字樣。
  而施某的家,在廣場西側院內,距離廣場只有不到10米。
  已是滿頭白髮的施某在家中的院子內正在修建養魚池,提到廣場舞,施某愣了一下,“這都是過去的事情了,現在終於安靜了。”施某稱,自己刑滿釋放回家後,發現廣場上跳舞的大媽們再沒有來“騷擾”過自己,就連打籃球的也沒有了。
  據周圍鄰居介紹,施某鳴槍的第二天,廣場上就再也沒人來跳過舞,只是零零星星的有人在這裡打籃球,“後來連籃球筐都拆掉後,這個小廣場再也沒有人來過。”
  據《法制晚報》L  (原標題:男子鳴槍驅散廣場舞獲刑事發廣場至今無人再跳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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